此次调整对象为,2017年1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池州市约有4.05万企业退休人员享受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福利,共计补发1-7月份养老金3596.56万元,并于7月底补发到位。此次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定期增加约513.79万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月增加126.83元。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对象为办理退休手续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应当办理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属于调整对象,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池州市基本养老金调整一直与省同步。2004年,池州市第一次与省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多年以来,今年是池州市连续13次上调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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