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经中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职位名额
(一)公开选调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以及参加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公单位服务满两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河池市法制办公室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河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3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中共党员;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年龄限制(科员35周岁以下,副科级干部40周岁以下,正科级干部45周岁以下);(事业编人员:十级职员、九级职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八级职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七级职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
8.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
9.身体健康;
10.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体内容及联系方式
(一)具体内容(包括优先条件、限制条件、选调程序、报名表)见河池人才网(hcrc.net.cn)、河池先锋网(gxhcxf.gov.cn)、河池政府法制网(gx-law.gov.cn)。
(二)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科(市行政中心一楼137室),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电子邮箱:387210088@qq.com,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307805,联系人:覃美溜。
2017年6月28日
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先锋网、河池政府法制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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