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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池市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简章

来源:河池日报 2012-06-13 08:27   https://www.yybnet.net/

 

为进一步深化河池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拔方式(以下简称“公选”),选拔部分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范围

此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共105个职位169名任职人选(其中:公开选拔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1个职位21名任职人选,公开选拔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84个职位148名任职人选。)。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凡涉及调任职位的报名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县、乡团委书记职位、专业性较强且属紧缺专业的职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经批准,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具体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科级正职领导职位选拔的,一般应任副科两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干部;参加科级副职领导职位选拔的,一般应任科员三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干部。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科级正职领导职位选拔的,一般应任副科两年以上;参加科级副职领导职位选拔的,须参加工作时间满4年以上。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参加选拔的须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企业的级别采用“两个比照”的办法确定。一是按企业的管理层次来比照。中央、自治区驻河池企业和市人民政府直管企业比照处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企业、市直属机关(如市国资委)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科级单位。二是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来比照。即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规定的划分标准和2011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大型企业比照厅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处级单位,三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中型企业比照处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小型企业比照科级单位。参加副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须参加工作时间满4年以上且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正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需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任比照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比照正科级职务。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正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6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副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4年以上,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只认可职改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报名参加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必须服务期满,报名资格条件参照以上3、4条规定,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6.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工作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步骤

公选工作从2012年6月13日开始,至2012年7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选办”)、河池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市竞选办发布《2012年河池市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公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2012年6月18日至29日)

《简章》公布后,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接受报名。报名以现场报名为主,报名参加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向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报名,报名参加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选拔的,到县(市、区)竞选办报名。除现场报名外,报考者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河池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上发布的《简章》附件中下载,也可到报考单位索取),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2份,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5张(同时提供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填报1个职位,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直、各县(市、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材料地址、电子信箱、联系(传真)电话等详见附件1内容]

(三)资格审查(2012年7月5日前)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竞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相关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报市竞选办。经市竞选办批准后,统一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对于达不到10∶1比例但确属紧缺人才的职位,由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县(市、区)报经市竞选办批准后可以开考。凡报考职位不开考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4日

(四)笔试(2012

 

年7月15日)

笔试由市竞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市竞选办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上公布。

(五)面试(2012

 

年7月28日)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的人选,对于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由公开选拔职位所在单位、县(市、区)报经市竞选办批准后可以开考,并由市竞选办向社会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面试设旁听席,接受公众监督。面试结束后按应试者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宣布体检、考察对象。

3.市直单位职位的面试由市竞选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职位的面试由各县(市、区)竞选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竞选办负责组织和指导工作。

(六)体检、考察与决定任用(2012年7月31日前)

1.体检。市直单位职位的体检由市竞选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职位的体检由各县(市、区)竞选办组织。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应当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2.差额考察。市直单位职位由职位所在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并派出考察组、县(市、区)职位由各县(市、区)竞选办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市直单位职位提交单位党组(党委)、班子会议票决人选。县(市、区)职位提交各县(市、区)常委会票决人选。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实没有合格人选的,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

4.票决。市直单位召开单位党组(党委)及班子会议、县(市、区)召开常委会会议,投票表决拟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市直单位职位由市直各单位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各县(市、区)职位由各县(市、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市直单位将党组(党委)、班子会议决定的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河池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各县(市、区)职位的拟任人选由各县(市、区)党委研究决定。凡属于调任人员,需先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报批后再办理任职手续。

6.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复市直单位拟任人选后,按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结果报市竞选办备案。市竞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各县(市、区)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布本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结果。对属于提拔任职的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安排相应的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公选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市竞选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8-

 

2302077

 

真:0778-2307752

电子邮箱:hcjxb201206@163.com

监督电话:0778-12380

本简章由河池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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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河池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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