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江,男,瑶族,1976年3月出生,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近年来,他不怕苦累、不畏艰险,参与处置各种群体性事件120多起,参与各种安全保卫工作350多次,积极做好剧毒物品、民爆物品、涉枪单位的管理,加强对内部单位、金融部门、行业场所的日常监管,主办支队办理的大要案件。他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先后总结出了“环江丁江工作法”、“东兰武篆防控法”、“天峨云榜模式”等在全市乃至全区具有指导意义的工作方法,其中“天峨云榜模式”得到自治区政府领导的肯定。几年来,他完成各种调研文章14篇,其中《龙滩库区移民调查》获得公安厅论文比赛二等奖。蓝江同志曾荣获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党员公安民警、全区“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全区输油管道保护先进个人、全区大情报系统应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立三等功一次。
推荐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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