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6月17日召开的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提醒告诫会获悉,河池市将整顿商品房销售中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各商品房经营者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明码标价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7月1日起市物价局将对各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市物价部门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6月底前建立完善明码标价各项制度,做到标价内容、形式完整准确,执行规定不打折扣,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100%,确保国家、自治区,以及河池市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据介绍,“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包括二手房)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按《规定》,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中须标明每套房源的总价和每平方米的单价,在售地下停车位面积和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都要一一公示。
会议表明,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完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建立与住建、房管等部门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力整顿价格秩序。(记
者
韦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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