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珂通讯员覃雪
近年来,河池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贴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通过走访,我们真切感受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河池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经过4天的走访后,全国人大代表甘楚林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7月,河池市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活动,邀请29名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到宜州、南丹、都安等县区,深入当地民营企业、工业园区视察调研,为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这样的活动,是河池市检察机关主动贴近民营企业、服务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两级检察院对联系的19家民营企业、35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不定期走访,倾听并及时解决法律诉求。每年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去年7月,河池市检察院调研后,与河池大任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8月,《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红检护航·亲商助企”活动方案》出台,进一步深化了检企合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了坚实的保障。
河池市检察院检察长张裕表示,“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民利
2019年9月4日,南丹县检察院起诉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过3天庭审后落下帷幕。
据了解,2013年至2018年,以林某等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为索取钱财,以堵路、阻工等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活动,给当地民营企业及群众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该案中,南丹县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当中多次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联合相关部门召开“退赃退赔动员会”、针对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历时3个多月搜集整理出案卷材料和证据29册。庭审中,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涉案的30名被告悉数认罪。最终,案件为受害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据统计,2018年以来,河池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及民营企业案件39件126人,审查后批捕37件110人,不批捕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民营企业案件41件199人,起诉20件133人,不起诉17人。对发生在产业聚集区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畅通。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恶犯罪,共批捕涉黑恶民企案件4件46人,已起诉2件33人。
传递温暖,增强民企获得感
“想不到我通过微信平台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这么快就得到检察机关的回应。”回想起去年代理的一起案件,湖南省衡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建阳印象深刻。
2018年,在河池市宜州区投资经商的湖南籍官某与股东发生纠纷,被伤害致死,案发后对方拒绝赔偿,官某一家因失去经济支柱陷入困境。2019年5月27日,代理该案的贺建阳在河池市检察院“最多访一次”检务平台上申请司法救助,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河池、宜州两级检察人员前往湖南官某老家调查取证,随后启动了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司法救助,帮助官某一家渡过难关。
近年来,河池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办案工作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涉及民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案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办理涉及民营经济主体的民事行政案件中,坚持优先办理原则,依法快审快结,2018年以来受理该类案件30件,提请抗诉2件,其中1件获自治区检察院支持抗诉并获法院改判。依法保障在押民营企业人员合法权益,对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影响企业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在押企业人员,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8人,让民营企业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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