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航星敬老中心的护理员,正帮助一名由救助站委托该中心护理的出院流浪病人翻身,为其提供护理。
今报记者石红星文/图
1月7日,一度病危的流浪人员宁某,被医生从死神手里拽了回来,目前仍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治疗。为他跑前跑后的,不是他的亲友,而是非亲非故的柳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每年,该救助站送医的这类发病流浪人员达二三十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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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病重流浪汉跑前跑后
今年66岁的宁某,与妻子离婚后长期在外流浪,居无定所;其女儿虽然已成年,但由于各种原因也不愿意管他。
去年11月20日起,为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御寒过冬,柳州市民政局和救助站启动了“寒冬送温暖”救助活动,每天安排多组次工作人员上街劝助流浪乞讨人员。
一次“巡街”中,工作人员发现了在街上流浪的宁某,便劝他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上月14日,宁某突发心脏病,被救助站送往柳州市肿瘤医院救治。经过十多天治疗,当月26日,宁某出院返回救助站。
1月2日,宁某又突发腹痛,再次被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其上消化道出血严重,一度病危。经过抢救,宁某终于暂时转危为安,渐趋稳定;但因为病情较重,目前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这次住院,他的医药费目前已超过2万元。”救助站医务室医生陈柳告诉记者,宁某上次住院,他们就已经为其支付了6000多元医药费和护理费。因其女儿拒不露面处理,救助站工作人员只好帮请护工,并从救助站给他带去尿不湿、水桶、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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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因病不治者处理后事
抢救过来的流浪病人,怎么办呢?
救助站副站长曾贵表示,流浪人员可以继续进站接受救助,也可以自动放弃救助自行离开。如果他们有家有亲属,救助站会劝其回家,为其购买车票甚至送其回家;如果无家可归无依无靠且符合“三无”人员供养要求,经过相关程序后,政府会将其安置到福利机构。
也有一些流浪病人,虽然抢救了过来,却神志不清或瘫痪在床。由于没有护理人员,救助站只好按照规定,在为其登报寻亲过程中,将其委托给一些养老或护理机构代为照看。目前救助站就还有两名病后需要护理的流浪人员,被安置在隔壁的航星敬老中心进行护理。
假若流浪病人不幸未能抢救过来,而其又没有亲属,或者亲属放弃处理权利,救助站将按照相关程序,为其处理后事,帮缴火化费和骨灰寄存费。不过按照规定,无主骨灰他们只保留3年。
上月14日,在谷埠街一带流浪的62岁男子覃某,突然倒地半天起不来,热心市民看到后拨打120求助。覃被送往医院后,经检查他当时摔倒在地系低蛋白血症导致。不过,由于其本身还患有多种疾病,虽经医治,仍在住院多日后宣告不治,其遗体已被送往殡仪馆冷藏。
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覃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的老家已没有直系亲属,他们只好通过当地救助站,要求当地政府或覃所在村委出具一份处理遗体委托书,由柳州救助站为其处理后事。“相关手续必须完善,我们才敢火化。”曾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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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送医二三十人次
“流浪人员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的,每年有二三十人次。”曾贵介绍,如果是在街头发病的流浪人员,120接走后,医院若无法确定病人身份以及其是否有亲属,就会通知救助站去对病人身份进行甄别,确认是三无人员后,救助站会给医院开具甄别单,“接管”病人的住院治疗事宜。在站接受救助过程中发病的,则由救助站直接安排到医院治疗。
有时候,在街头发病的一些疑似流浪人员,因为身上没有身份证,还出现了昏迷等情况,被送往医院后,救助站工作人员往往很难很快甄别其身份,也只能先按照三无人员安排医院对其进行救治。等病人清醒后,才发现其并不是三无流浪人员。这时,他们和医院才会联系其家人前来结算医药费等费用。“那种情况下,我们肯定要求医院先救人,过后再甄别是不是我们的救助对象。”
据曾贵介绍,这些流浪人员发病,大部分是脑出血、中风、偏瘫等老年病,还普遍存在营养不良等问题。住院短的有几天,长的几个月;医药费少的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因为他们都没有医保,所以这些医药费是没有办法报销的,救助站全额支付给医院,每年总共要花五六十万元。”
曾贵表示,若市民在街头发现流浪人员发病无法求医,可拨打120求助,他们随后将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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