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G323线瑞金至清水河K1255+488-K1255+498九圩莲花坳路段路基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路基下沉,下边坡挡土墙底部开裂崩塌,半幅路面已设禁行警示标示,仅能半幅通行,危及行车安全。
整改要求:开挖旧路基,增设混凝土挡土墙,重新压实下沉半幅路基,恢复路面。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金城江区公路局、局长。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二、S303线原(X961)大山塘—朝平K17.120-K17.156路基下沉、挡土墙崩塌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强降雨造成下边坡挡土墙下沉开裂崩塌,路基下沉,仅能半幅通行,半幅路面已设禁行警示标示,危及行车安全。
整改要求:开挖旧挡土墙及半幅下沉路基,重砌筑片石挡土墙,压实加固下沉半幅路基,恢复路面。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金城江区公路局、局长。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三、罗城县罗柳二级公路平定路口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罗柳二级公路K2+460右侧一座民房未拆除,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视线,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要求:拆迁该民房,修建好该路面。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罗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四、国道243线K67+650路段路基沉陷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路基沉陷,影响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
整改要求:按要求增设挡土墙,抬高路面。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南丹公路局、局长。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南丹县人民政府、县长。
五、凤山县凤城镇岩王坳废弃采石场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凤山县凤城镇岩王坳废弃采石场,地势高、坡度大、地质松散,危及下方污水处理厂和村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要求:按设计方案,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清除松悬浮危石,锚固危岩体,平整场地,建设排洪设施等。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凤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六、大兴至江仰公路临崖路段事故隐患。
存在隐患情况:大兴至江仰公路长6.6公里,临崖路段约2公里,存在行车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在旁山临崖公路增设波形钢护栏(约2公里)。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单位及负责人:都安交通运输局、局长。
监管单位及负责人:都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新闻推荐
凤山讯11月20日下午,在广西2018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评会上,凤山核桃顺利通过自治区专家鉴评组鉴评。随后将进行内在...
凤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凤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