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10月8日,凤山县凤城镇林兰村村民卢某电酒后头脑发热,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杀人,结果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8日15时23分,凤山县公安局110接处警中心民警接到一男子电话报警称:“我是凤城镇林兰村卢某电,我在家里杀死人了,你们公安马上过来处理。”说完就挂电话了。因为是重大案情的报警电话,民警立即拨打回去核实相关情况。报警男子称家住林兰村坡利屯,他杀的人是他的老表,名字叫罗某建。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卢某电家里,只发现卢某电一个人在家,并没有看见所谓的“凶杀现场”。民警找到卢某电报警“所杀”的老表罗某建,可罗某建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显然,卢某电报了假案。
民警依法将卢某电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原来,8日中午,卢某电一个人在家喝闷酒,喝到下午3时许,觉得很无聊,于是用手机拨打110报假警。
卢某电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谎报案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罗开革)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韦立标)9月5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文到河百高速公路河池段,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委...
凤山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山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