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法院围绕法院工作主题主线,聚焦宣传主业主责,着力打造司法品牌,在新闻宣传工作上下工夫,用宣传工作鼓舞士气、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近年来,该院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和省级媒体发表稿件5523篇(条),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新闻宣传工作先后得到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等领导的批示。今年1月,该院被评为“全国法院2014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领导重视是关键
近年来,该院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和促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来实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主管宣传工作,并确定每年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二是建立宣传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把宣传工作经费作为一个单独科目列出。同时,把宣传工作与部门业绩、干警晋升相挂钩,激发宣传人员写稿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宣传部门建设。该院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宣传机构的设置问题,于2014年10月成立了全市法院首家“新闻中心”,并满足机构履行职责所需条件和要求。
围绕主业抓宣传
2011年以来,该院积极创建“庭、站、所、点、员”“五位一体”的山区巡回审判模式,之后又推行法院文化建设的“凤山模式”和“法官姐姐驻校工作站”以及“五个一批”执行大会战等重点工作。在宣传工作中,该院精心组织,搞专题报道,做系列宣传,对内凝聚“审判力量”,对外讲好“法院故事”,既深化了该院司法品牌的内涵,又引起国内重点媒体的关注。2012年1月13日《人民日报》以《“山区巡回法庭”受欢迎》为题介绍该院巡回审判工作;同年4月20日《人民日报内参》(第678期)详细介绍了该院便民巡回审判的方式、成效;之后,《广西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新华社内参》在头版头条或重点版面相继报道了该院构建“山区巡回法庭”审判模式的先进事迹和工作见闻等。
司法为民一直是热门话题,该院从诉讼费的减免缓等社会关注的民生方面着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展现该院真抓实干、真心为民的工作姿态,不断增强对外吸引力和感召力。2012年3月27日《广西法治日报》头版报道了该院减免诉讼费、确保山区群众打得起官司的做法,群众受益多,社会反映好。
营造氛围成合力
法院宣传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关键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宣传环境。该院审时度势,明确宣传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定位,院领导经常给宣传人员出题目、想点子、谋思路的同时,率先垂范撰写稿件,经常表彰和鼓励宣传工作人员,形成全院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合力,助推宣传工作的顺利发展。此外,经常利用院务会和全院大会之机,通报宣传工作情况、点评优秀作品,促进学习交流,提高干警的宣传意识;部门之间相互查找问题,相互提醒,要求稿件少的同志向稿件多的同志学习经验,要求稿件多的同志向“精品文章”迈进。
该院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提高全院的宣传工作水平,派有经验、有兴趣的同志外出学习,培养核心宣传人物;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和相关媒体记者前来授课,提高全院干警的写作能力。近年来,该院主动与各类媒体联系,通过举办新闻写作培训班,提高稿件的命中率,激发了20多位热爱新闻写作的干警,涌现出王锋、黄桂梅等新闻宣传骨干,有两人还分别荣获国家级、省级优秀通讯员称号。
打造司法宣传精品
该院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传播司法正能量,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第一、在宣传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中力求有“深度”。为做好宣传,该院精心策划,把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的亮点、特点进行挖掘和深度宣传,推出一批立得起、树得牢的先进人物;第二、在宣传公正司法上力求“活泼”。该院注重突出审判主业的特色和优势,在宣传内容、形式、方法上大胆创新,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第三、在宣传为民司法时力求“精准”。为民司法范围很广,载体很多。该院着眼于把小事做好,把大事做实,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挖掘宣传素材,打造宣传“精品”;第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力求“大气”。注重充分调动全院各方面的积极性,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大声势、大覆盖,形成了人人参与宣传、人人主动宣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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