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始,凤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审判工作模式,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巡回调解,走出了一条符合山区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路子。
这个被外界称之为“山区巡回法庭”的“五位一体”审判工作模式,令凤山县法院收获了一枝多果的成绩——
在全国法院系统受理案件呈井喷式发展的当下,凤山县法院受理案件数却连年逆势下降。巡回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从地方到中央,各级媒体纷至沓来,《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争相报道。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编印的《内参》给予关注:凤山“山区巡回法庭”办案形式,让农民“不再难打官司”。
“‘山区巡回法庭\’是司法为民的最好载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充分肯定。
山区法院曾经的疲惫和迷茫
2011年上半年,一种疲惫和迷茫的状态开始在凤山县法院干警中蔓延。有些干警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头,仔细想想却又说不明白。
这种现状展现在眼前,让2011年5月走马上任的凤山县法院院长闭克武倍觉压力。
凤山县境内山多地少,经济发展滞后,属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县。人稀案少,上世纪80年代,法官们下乡入户,露宿山乡,为民办案。
伴着市场化的大潮,众多民事官司涌向法院。因为“谁主张,谁举证”,被动的“坐堂问案”成为该县法官们行使司法权的思维定式。
倘若社会和一种司法模式发生了碰撞,应该如何应对?法院又该如何突围?
闭克武在沉思,凤山县法院干警也在沉思。
群众期盼催生特色审判模式
一位打过官司的山区村民说:“我们农民进一回县城不容易,能不能解决我们乡下人打官司难的问题?”
一村主任说:“讲程序是好的,可是程序太复杂,群众搞不懂,希望在审判方式上有新特色。”
用法治理念统揽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差距、转换理念。闭克武从群众的反映中看到了症结所在。
几天后,一场干警建言献策活动在凤山县法院掀起了波澜。自查问题、自谋出路的突围悄然拉开帷幕。
“创新工作思路,走出特色立院新路子,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区优创国优,让上级法院、党委、政府对凤山县法院有新认识,让社会各界有新感觉,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闭克武的庄严承诺,令干警们心潮澎湃。
在反复研究后,凤山县法院党组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们决心彻底改变法官单纯坐堂问案的做法,鼓励法官到农户、到民间去定分止争,到基层去析理讲法。他们希望,通过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纠纷,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得到提高,法治与乡土能和谐交融。
2011年8月,凤山县法院以山区巡回审判为载体,构建“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的审判模式。解决群众纠纷时,庭、站、所、点、员联动,形成“五位一体”调解审判工作网络。
“五位一体”的司法智慧与效果
凤山21万人分布在群山之间。村民一个官司打下来,需往来法院10多次,对山路遥远的村民极为不便。而凤山县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85%都发生在农村。
闭克武告诉记者,法院必须自觉运用法治的方式解决司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回应群众而不是要求群众适应。
数字统计,“五位一体”审判工作模式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显示出了较强的活力。
2012年,凤山县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25%,2013年同比下降12%,2014年同比略有下降。4年来,实现了受理案件连年减少;案件质量高、服判息诉率高、自动履行率高、调撤率高;信访投诉率低、上诉率低、发回重审与改判率低;无越级上访案件、无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案件、无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自推行“五位一体”巡回审判模式以来,凤山县法院共巡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00多件,联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化解纠纷3326件,调解成功3166件。
“凤山县‘山区巡回法庭\’通过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及业务指导,把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符合山区审判工作的新路子,是河池市推进社会治理的一大亮点,为‘平安河池、法治河池\’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河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育伟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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