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山县公安机关从做好“份内”事为切入口,积极做好“份外”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有效促进警民和谐,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
做好“份内”事
“当了20年的‘黑户\’,现在终于把这顶‘帽子\’脱掉了。”5月8日,砦牙乡板隆村特肥屯的罗美月拿到居民身份证时,对民警感激不已。
20年前,罗美月嫁到广东省一农民家里,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和结婚证,至今仍是“黑户”。5月8日中午12时许,罗美月来到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请求民警帮她办理居民身份证。
由于情况特殊,户政大队民警林敏决定特事特办。在核实罗美月的真实身份后,林敏中午加班为其照相、采集指纹信息等,罗美月十分感动。
这是凤山民警热情服务群众的一个真实缩影。
服务群众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凤山县公安局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和“马上办”制度,明确治安、户政、派出所等窗口单位第一位接待群众的民警为首问负责人,负责提供全程接待、引导、承办服务,从源头上杜绝“冷、硬、横、推”现象。全面推行“四个一”服务,即推行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咨询“一口清”,高效办事“一次结”,服务质量“一键评”;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赢得群众好评。
今年以来,该县各窗口单位民警为群众办理各类证件、业务3000余人次,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树立了良好形象。
争做“份外”事
在做好份内工作的基础上,该县公安机关从关系群众冷暖的“小事”做起,推出一系列亲民爱民举措,真心实意帮助老百姓做好事、解难题。
推行“红卡惠民”爱民实践活动,该县公安局与平乐乡海亭村结对帮扶,民警与困难群众“结穷亲”145对,引导群众种植核桃、茶树等经济林木2万多株,养羊、猪等3000多只(头),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00多件。
实施“十百千万”惠民工程,每名民警每年为群众做好事10件以上,全局百名民警办实事1000件以上,受益群众1万人以上。把民警为群众做好事以及群众对民警的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去年,长洲乡那洪村江东、龙拉、那盘三个屯尚未通水泥路,群众出行很不方便。凤城派出所所长王波积极向县国土局等部门争取到38万元资金,今年春节前,修通了那洪村拉仁屯至那盘屯的水泥路,受益群众600多人。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民警筹措资金200多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难题”100多个,办实事好事1000余件,受益群众1万多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来看待,从关系群众冷暖的‘小事\’做起,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华勇兵说。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民警的辛勤付出获得了丰厚回报。近3年来,该县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始终排在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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