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改革,基层法院怎么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层法院应有哪些担当?司法为民宗旨,基层法院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处在边远山区的凤山县法院大胆探索出一条有山区特色的司法新路子,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改革审判管理模式
4月13日10时许,驱车3个多小时的凤山县法院4位法官如约来到砦牙乡平雅屯,在案发地开庭审理龙永将等村民邻里纠纷案。这起纠纷案涉及7名当事人,且住地偏远,如在县法院开庭,群众诉讼成本高,法官便上门办案。
“我们要让群众方便快捷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国家司法改革总目标相比,我们多加了‘方便快捷\’几个字。”凤山县法院院长闭克武说。
2011年8月起,凤山县法院大刀阔斧地对审判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整合原有3个派出法庭资源,组建巡回法庭,在辖区内巡回办案;巡回法庭在交警、工商、旅游、卫生、人社等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易产生纠纷的行业设立工作站,在各乡司法所设立办案场所,在村、社区设立办案点并落实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形成庭、站、所、点、员“五位一体”联动、覆盖全县的巡回审判、调解工作模式。
3年多来,该院多元化调解机制独立或联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化解纠纷3326件,调解成功3166件,成功率98.1%。自治区政法委等有关专家调研后认为,凤山县法院的调、审机制改革,是我区都安“一村一警”、来宾“屯警街面”之后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大亮点,值得总结推广。
创新普法方式渠道
2月6日是平乐瑶族乡圩日。凤山县法院巡回法庭在该乡集市里开庭审理一起6个劳动合同纠纷系列案,引来上千群众旁听。审判最终以6名原告与拖欠工资的被告(公司)和解结案。办案结束,法官顺势宣传劳动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传授外出务工依法维权的知识与技巧。
闭克武说,凤山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将普法对象分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三大类,分类施策,城乡联动,全面推进。
对学校,凤山县法院组建了由16名女法官组成的工作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法官姐姐工作站,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青少年维权三项职能。
对机关事业单位,凤山县法院组建了由48名法院干警组成的依法行政指导员工作队,进驻巡回法庭工作“站、所、点”。赋予指导员4大职能与任务:选取典型案件公开庭审,组织相关人员旁听,让他们现场接受法制教育,庭后将案件资料做成课件,组织专题法治讲座;协助、监督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为相关单位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发现、调解该领域的矛盾纠纷。
开拓司法为民思路
凤山县法院建立了“一问二算三上门”办案制度。法官接案时首先要调查研究、问清情况;其次要算清费用,帮助群众找出最经济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三要上门办案,减少当事人因出行而产生的各项费用。3年中,巡回法庭上门审理案件700多件,为群众节省交通费等出行费用180多万元。
凤山1镇8乡,85%以上的案件发生在农村,上门办案制度建立后,法官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乡下。
大范围减免诉讼费是凤山巡回法庭又一大亮点。3年来,巡回法庭共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当事人诉讼费40多万元。
去年,凤山县法院采取“五个一批”对历年执行积案开展攻坚战——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对妨碍执行的,拘留、罚款一批;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一批;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救助一批;利用新闻媒体依法曝光一批。仅4个月时间,清理出的181件案件执结169件,执行回款共270多万元。对生活困难的5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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