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凤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品牌带动、审管统管、党建融入、文化支撑、信息依托”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品牌带动促发展
“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山区巡回调解审判工作模式,成为该院一张亮丽的名片。
2014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503件,结案率98.6%,其中民事367件,刑事77件,行政6件,执行53件。得益于所推行的“五位一体”山区巡回调解审判工作模式,由于其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特性,已经在区内外一些山区法院得到借鉴和推广。法院把审判关口前移,把审判重心下移,把审判法官下沉,变坐堂办案为就地办案,让司法贴近民众、关注民生,完善与相关部门、社会机构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的和谐处理。为此,河池市中院在全市推行“五位一体”凤山执行工作模式。
文化支撑激发活力
该院坚持以先进的文化和司法理念,引领法院工作,全面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作用,着力打造富有山区特色的法院文化样板。
为激发队伍的活力,院党组提出“法院有特色,部门有特点,个人有特长”的发展模式。自2011年6月以来,该院已经连续四年举办“读书月”活动和院长赠书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法院,营造了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培养干警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通过举办演讲比赛、黑板报比赛、礼仪知识讲座、游园活动、气排球联谊赛等文化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了彰显人文关怀、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2014年,该院写手在新华社、《法制日报》、《广西日报》、《河池日报》等媒体发表了1000余篇稿件,较好地展示了老区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硕果累累获认可
2014年是凤山法院获荣誉次数最多,受奖档次最高的一年。该院巡回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该院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及荣获“全区优秀法院”。此外,该院先后有20多人次被县、市、自治区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和授予三等功等;2014年9月18日,市委政法委在凤山县召开学习凤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经验现场会,并下文号召全市政法机关向凤山县法院学习;去年12月1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世勇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借鉴、推广凤山经验;去年4月29日、12月12日,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两次对该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学习推广凤山法院的做法和经验;去年12月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宣传、推广该院推行的“山区巡回法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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