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近年来,凤山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以“五化建设”为抓手,致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推进少审工作专业化,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优化。
审判队伍专业化。一支既具有专业化法律知识又精通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是开展好少年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凤山法院成立少年审判领导小组,设立了少年法庭,指定专门合议庭、专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后10余次派法官到先进法院学习交流,提高少年审判法官的能力。2013年,该院荣获全市法院2013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考评第一名;少年法庭负责人周海国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审判场所独立化。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使用与成年人相同的审判方式,会给未成年被告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未成年人罪犯改过自新。该院独立设置少年圆桌审判法庭,构筑温馨和谐的审判环境。通过这种“零距离”的方式,营造宽松的庭审氛围,有效减少涉案未成年人对接受教育、改造的对抗性,使庭审教育与庭后矫治有效衔接,最大限度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审判工作制度化。依照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该院先后制定了《少年审判庭审程序》、《少年审判工作流程》、《少年审判工作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处理机制》、《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机制》等制度,实现少年审判工作规范化。
庭前调查、庭后回访帮教常态化。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中,该院将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庭前注重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的调查,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特点;庭后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帮教,及时了解未成年罪犯的动态,帮助未成年罪犯改造,早日回归社会。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50余人次,法官到监所回访帮教25人次。
审判工作档案规范化。该院通过建立少年审判工作一案一档制度,庭前调查、回访帮教工作一人一档制度,将各项工作有效管理,保障少审工作出实效。
(周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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