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12月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对新华社《领导参考》刊发的《广西凤山以“山区巡回法庭”制度破解山区群众“打官司难”》一文作出批示:凤山县人民法院推行的“山区巡回法庭”制度,有效破解了山区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值得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希望凤山法院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多新鲜经验!
自2011年6月以来,针对凤山群众交通不便出行难、文化落后法治维权难、诉讼不便打官司难的“三难”实际,凤山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和山区法院特色审判工作的新路子,构建了“庭、站、所、点、员”五位一体联动的山区巡回法庭,把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守护地方和谐稳定的坚强堡垒。
法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整合审判力量建立“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该院在原有编制基础上,首先整合审判资源,对凤城、长洲、平乐等3个派出法庭的人员进行整合,建立“大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原来3个法庭原管辖区域开展巡回审判,在各村(社区)设立巡回法庭办案点,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结案。二是构建“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审判工作模式。为解决山区群众司法诉求难问题,努力减少群众诉累,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构建“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巡回审判模式,把审判工作网络触角延伸到每个村屯(社区)。三是制定和规范山区巡回法庭审判工作流程。为规范“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审判工作模式,该院制定巡回法庭操作规程;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调判结合的方针;规范巡回办案范围;规范巡回审判点;选配好巡回办案法官。四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巡回法庭法官利用下乡办案机会,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事例,以案说法,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讲解员更好地掌握涉及山区群众纠纷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调解方式方法及调解书的制作,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
温卡华的批示充分肯定了凤山法院构建的“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审判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极大地鼓舞了该院干警的干劲,为该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亮点、再树新品牌提供了原动力。
(黎俊宏
张标
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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