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武篆镇女子阿芳,冒充商行法人代表、驾校帅气教练等身份,骗取凤山县少妇丽丽25万余元。10月31日,阿芳因涉嫌诈骗罪,被凤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高利”为饵
骗得21万元
现年38岁的少妇丽丽家住凤山县城,平时做点生意,家境富裕。2013年初,丽丽到河池市某驾校学习驾驶,认识了27岁的阿芳。学车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于是成了好姐妹。
2013年底,阿芳在逛街时看见河池市某商行宣称做抵押、放贷等业务,可以获得高额利息。阿芳顿时想起,和她一起学车的丽丽很富有,在她身上可弄到钱,于是一股邪念在脑海中产生了。
此后,阿芳多次打电话给丽丽,谎称自己是某商行的法人代表,负责抵押、放贷业务,哄骗丽丽投钱到该商行再转贷给公务员、老师、医生等行业人员,可以赚取高额利润。
刚开始,丽丽还有些犹豫,但阿芳经常打电话鼓动她,加上可以获得高额利润的诱惑,作为生意人的丽丽心动了。
2014年4月初的一天,阿芳在电话上和丽丽谈好了高利放贷、转贷的事,并在网上下载打印好《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合同,乘车来到凤山县,找到了丽丽。
两人如约见面后,为了获得丽丽的信任,阿芳谎称,凤山县很多领导通过她,投很多钱到商行转贷,有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利息10%。如果丽丽把钱投到商行去,她可以把给丽丽的利息提高到13%。
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丽丽同意出钱了。她从银行取出16万元交给阿芳,并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几天后,阿芳如法炮制,又骗取丽丽5万元。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丽丽根本没有意识到挨骗,而是期望转贷到期后,可获得高额回报。
冒充“情郎”再骗4万元
骗取得21万元后,阿芳兴奋不已,但还不满足,她认为,丽丽这个富婆的钱太容易要了。
阿芳记得,在学车期间,丽丽对年轻帅气的教练员李某很有好感。阿芳将计就计,决定冒充李某的身份做文章。
阿芳到市场买了一张手机卡,冒充李某用该手机卡给丽丽发短信和QQ聊天。聊天时,“李某”说,自己好久不见丽丽了,有些思念她,不知丽丽回凤山后,日子过得可好。
看到这些贴心的话,丽丽十分惊喜,想不到比自己年轻且帅气的李某对她也有好感。
阿芳继续冒充李某发动爱情攻势,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短信聊天,丽丽对这个“李某”真正产生了爱慕。阿芳认为,发财的时机到了。
2014年6月24日,阿芳冒充李某说自己的女儿过生日,问丽丽要2000元钱。丽丽毫不犹豫寄2000元钱给“李某”。此后,阿芳用“李某”的身份,以女儿生病住院、搞工程急需用钱等理由,先后5次向丽丽要了3万余元。
9月10日,阿芳再次化身“李某”,谎称在南宁市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送给丽丽,但急需几万元钱的办证费,问丽丽能否解决。
想到李某要买房送给自己,丽丽惊喜若狂,觉得自己太幸福了。她立即把1.5万元钱寄到“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此后不久,丽丽觉得和“李某”都这么好了,不必通过短信或QQ联系了,于是她根据“李某”发来短信显示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但对方总是无人接听或关机。通过多方试探,丽丽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气得想吐血。她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公安机关报案。
虚荣嗜赌
令她进了班房
凤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丽丽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缜密侦查,各种证据表明,所谓的“李某”正是阿芳。10月18日,民警在河池市新建路某出租房内,将阿芳抓获归案。
经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阿芳承认了自己冒充“李某”及商行法人的身份,骗取丽丽得2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原来,虚荣心很强的阿芳平时喜欢吃喝玩乐,并且嗜好赌博,没有正常经济收入的她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清各种债务,维持平时很大的生活开销,她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深渊。
阿芳骗取得钱后,拿出近10万元还清各类债务,剩余的钱拿去买高档衣服、化妆品和吃喝玩乐等,所剩无几。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阿芳挖空心思骗取不义之财,不仅发财梦断,伴随她的将是冰冷的铁窗日子。(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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