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喜报频传,该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随后又被评为“全区优秀法院”,成为河池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凤山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和山区法院特色审判工作新路子,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创新服务山区审判
立足实际,应势构建山区巡回法庭。自2011年6月以来,针对群众交通不便出行难、文化落后法治维权难、诉讼不便打官司难的司法“三难”实际,凤山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庭站所点员”联动的“五位一体”山区巡回法庭审判模式,有效整合了审判工作资源和力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年来,该院指导各级调解委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化解各种民间矛盾纠纷3215件,调解成功3166件,成功率98.5%;巡回法庭审理案件700多件,除公告等极少数依法不能调解外,均以调解结案;先后到全县各乡镇开展圩日法制宣传60多次,到各中小学校巡回法制宣传30多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现场为群众解决问题300多件,山区巡回法庭法制宣传、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据统计,该院2012年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25%,2013年同比下降12%,2014年1至9月同比下降10%,受理案件数三年连降。
正能量促进公信力
该院注重在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上下工夫,充分借助有影响力、传播力的媒体及时准确地传递法院的各项工作动态。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凤山法院构建“五位一体”调解、审判网络的司法便民工作模式深入民心,得到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引起国内主流媒体的关注,先后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河池日报》、中国长安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媒体的推介。自2011年至今,该院全院干警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近6000余篇稿件。
该院还注重推进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加强本院网站建设,把执法办案、司法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法院正能量,消除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神秘感,增进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理解和认同,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
队伍建设成果斐然
该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把支部建在庭室,调整和充实了党总支及各支部的领导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及模范带头作用;设立了审管办、行装科,并配备了相关人员,完善了内设机构;设立“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及民商法系与凤山县人民法院共建研训合作基地”,实现人才培养资源、法学教育资源、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资源共享;开展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精品案件等业务能力和业务技能竞赛,进行优秀庭长、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调解能手等评比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做好老带新、强带弱的“传、帮、带”工作,敢于向新人“压担子”,让青年法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自2012年以来,该院5人得到提拔,23名优秀青年干警被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上。
自2012年以来,该院获全国级荣誉2项,61人次被各级表彰为先进个人。2014年4月,凤山县委和政法委分别下文号召全县开展向凤山法院学习活动。9月18日,市政法委在凤山县召开凤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经验现场会,号召全市政法机关向凤山县法院学习。随后,区高级人民法院罗殿龙院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学习推广凤山法院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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