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凤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审理民、商事纠纷时,推行当庭调解并当庭兑现的调解模式,减少调解结案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并当庭兑现了1.5万元案款。
被告周某因工程需要,租用原告罗某的挖掘机,双方签订了挖掘机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的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合同履行期满后,经双方结算,周某尚欠原告罗某部分租金,由被告写下欠条。此后,罗某向周某追讨多次无果,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原本是生意上的伙伴,有一定的关系基础,巡回法庭的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适时采用面对面或背靠背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吴坦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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