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安徽省阜阳市颖泉区伍明镇妇女凡某,在凤山县公安局民警执法时,突然袭警,咬伤民警的手指。5月22日,凡某涉嫌阻碍公务被凤山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处罚。
5月21日,凡某的丈夫刘某在凤山县凤城镇那马市场摆摊卖假药,被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缴获“蛇粉风湿灵”等一批假药。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刘某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民警经查,掌握刘某涉嫌销售假药的证据,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5月21日晚9时许,民警把刑拘刘某的情况告诉凡某时,凡某耍横,辱骂民警,并撕毁刑事拘留证。当民警押解刘某上警车时,凡某突然抓住民警小黄的手,并咬伤小黄的拇手指,鲜血直流。
凡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公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罗开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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