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审判工作15年,他始终如一怀着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与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克己奉公、兢兢业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组织上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这两年来,在他所分管的工作中,有4个部门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4名法官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办案标兵”。
他,就是凤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韦斌。
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2011年6月,凤山法院院党组决定重新整合三个派出法庭和民商事办案组的审判力量,在辖区内推行山区巡回审判。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分管法庭和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韦斌制定了巡回审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巡回审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建立和完善巡回审判网点,构建起庭、站、所、点、员“五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带领巡回法庭的同志深入农村、社区,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巡回开庭、调解、进行法律宣传,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作用;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巡回审判的认可度、知名度和影响力。
许多群众反映:由于山高路远,以往出了问题,大伙六神无主;现在好了,法院来到家门口,找人容易,打官司容易,足不出村也能把问题解决。
如今,山区巡回审判“凤山模式”已成为全区全市法院系统的亮点,得到《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也得到上级法院和河池市委、政法委的肯定与好评。凤城、长洲两个法庭先后被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凤山法院被区高院评为“人民法庭管理创新工作先进法院”;今年1月,平乐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尽职尽责服务审判
由于多方原因,一直以来,凤山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比较滞后,裁判文书写作质量不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和二审发改率高。
对此,韦斌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与庭审相切合的裁判文书格式,注重对判决书中诉辩意见归纳、证据开列、法院认证、判决说理等部分的写作和审核把关。对每一份审核、签发的裁判文书,他都要认真细致地审查、修改,做到字斟句酌,有的裁判文书他甚至会修改5次以上。
此外,他充分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较好的业务理论素养,亲办难案并进行庭审示范,引导、规范大家开好庭、写好审理报告、办好案,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特别是对案件庭前、庭上、庭后等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把握的重点及时限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以此来对案件的进程及质量进行督查。
在他的严格管理和把关下,2012年至2013年,凤山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819件,结案率100%,调撤率为89.35%,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所上诉的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改判,所审结的案件无当事人上访或被检察机关抗诉。
牢记使命忠诚履职
“法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使命,我们谁也不能滥用这份权利让法律的天平倾斜。”韦斌经常这样勉励自己。
自任职以来,无论是审判工作,还是行政工作,虽然接触钱物的机会比较多,但韦斌始终以“秉公办案,清白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做到以廉立身、以廉立信。在审判岗位上,他始终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时时处处自省、自警、自律;在后勤工作中,在物品采购、经费支出、迎来送往上,始终严格按章办事,不徇私舞弊,个人及所分管的部门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在同事们的心目中,他是一个智慧、谦逊、乐于助人的人。他以热情真诚、公正公平之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使他们从矛盾冲突的对抗中逐渐缓和。不少的当事人还表示:“虽然我输了官司,但我输的明白,我服!”
少说多干,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惟以求真的态度做踏实的功夫。怀着坚定的信念和对党、对人民的忠诚,韦斌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务实之风,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大局,谱写出了精彩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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