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近日,凤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通过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林地建房争议而引发的纠纷事件,及时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
1月13日,该局接到凤城镇凤凰村村民阿明电话称,其在凤凰村公路边“存子峒”的枇杷树被阿强砍伐。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坡桃派出所民警前往调查。经走访得知,2013年2月,阿明在坡雄堡至兴隆村三岔路口坎下新建房屋,占用到阿强林地,阿明答应阿强用现有“存子峒”枇杷林地与其对换处理,但阿明迟迟不进行对换,阿强就自行将阿明的枇杷树砍伐,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
随后,民警组织当地村干、知情群众及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纠纷林地现场进行调解工作。到达纠纷林地后,民警耐心听取了双方对林地纠纷的情况阐述,结合实际就双方存在的分歧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阿明用枇杷林地及附近菜地同阿强的杉木林地进行对换,阿强杉木林地的几株杉原木由阿强自行砍伐处理,双方握手言和,并现场签下调解协议书。
(韦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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