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近日,凤山县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适用简易程序,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巧妙化解了一场潜在的冲突事件。
李某和周某是在酒桌上相识的朋友。2011年8月30日起,周某以做工程为名,分3次向李某借款共计1.33万元,双方约定2011年9月30日前还款。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找周某要钱,周某都避而不见。2年来,李某多次请人到金城江、南丹、天峨等地寻访,仅催款费用就高达万元,但周某一直都躲着不见,李某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并在外扬言要是找到周某一定好好“修理”他。
今年9月中旬,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开导,双方当事人于日前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周某自愿补偿李某8000元的其它费用。
(廖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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