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凤山县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婚后经常为琐事吵闹,最后双双外出打工,分居长达4年,女方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凤山县法院调解此案,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
郁某与梁某相识后不久,于200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育有小孩,无财产债务。2人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常为一些小事吵。2009年春节过后,2人均外出打工,期间没有任何联系,郁某每年回来均回娘家居住。由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黄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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