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推荐、差额遴选方式(以下简称“公推差选”),面向全市选拔县城区中学校长及副校长职位拟任人选。
一、公推差选职位
(一)校长职位
凤山县城区中学校长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副校长职位
凤山县城区中学副校长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公推差选范围
全市各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推差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7.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名校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8周岁以下,报名副校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4.报名校长职位的须担任初中、高中副校长满2年以上或现任初中校长、高中校长;报名副校长职位的须担任初中、高中中层领导满3年以上或现任初中、高中副校长。
5.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推差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等均含本数。年龄和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3年7月上旬开始至2013年8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凤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竞选办”)在河池日报、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2013年凤山县公推差选县城区中学校长及副校长拟任人选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公推差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公开推荐和报名方式、时间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力。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2013年凤山县公推差选县城区中学校长及副校长拟任人选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荐优秀人才。群众举荐须征求被举荐人同意,并填报《2013年凤山县公推差选县城区中学校长及副校长拟任人选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署真实姓名。不署真实姓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2013年凤山县公推差选县城区中学校长及副校长拟任人选推荐登记表(个人自荐表)》。个人自荐须经单位同意。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推荐2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凤山县竞选办征询其个人意见,确定1个推荐职位。
4.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7月2日至7月12日,采用现场报名与传真、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法。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正常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凤山县委组织部(凤山县委办公楼二楼);传真报名的传真号码:0778-6815043;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fsjxb6811424@163.com,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需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原件。报名表格可从凤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凤山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gxfsx.gov.cn;)
三种报名方式均须提供如下材料:推荐表、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5张(同时提供推荐表及照片电子版)、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编制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县级以上奖励证书、近5年所担任的学科教学成绩及排名(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情况(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论文和获奖论文或专著、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原件审核后退还)。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按A4纸规格报送1份。
(三)资格审查
由凤山县竞选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并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与推荐职位的比例达不到1:5要求的职位不进行公推差选,推荐竞争该职位的人员,允许其改报其他职位。
(四)差额遴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进入差额遴选,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适岗比选。凤山县竞选办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的人选并由凤山县竞选办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由凤山县竞选办在有关媒体公布(入围比例范围内,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
1.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
2.差额票决。县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按每个职位1:1比例投票表决拟任人选。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如某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待遇和管理
公推差选的正式任用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用手续;不合格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
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推荐过程中拉票,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推差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凤山县竞选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8-6811424,联系人:何永壮
监督电话:0778-6811357,0778-12388
凤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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