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凤山县中亭乡的黄某,趁夜将他人关在牛栏里的黄牛盗走,结果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凤山法院以黄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6月6日凌晨,黄某窜到中亭乡先锋村田家湾屯何某家,将牛栏里的一头大黄牛盗走,后连夜牵到中亭乡积善村小山坳(地名)的公路边藏匿。天亮后,黄某拦住周某驾驶途经此处的货车,雇其将牛运到凤山县城卖给做收购牛马生意的兰某,得款7800元。经鉴定,被盗黄牛价值8000元。案发后,黄某承认了自己盗牛的事实,并赔偿何某经济损失8000元。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黄荣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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