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现有司法警察14人,其中女法警3人。他们默默付出,默默坚守,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2013年3月,该大队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司法警察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就是这支队伍中,有1人连续两年被《广西法治日报》评为法治新闻报道先进个人,又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2012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有1人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有1人被评为全市、全区“训练标兵”、有1人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这是一支文武双全、藏龙卧虎的法警大队。2012年,凤山法院全院共完成3139篇新闻报道,其中80%以上的稿件都是由法警队员所完成。
多年来,为了维护庭审秩序和保护法官人身安全,不管山高路远,该大队跟随着“山区巡回法庭”法官们一道,跋山涉水、肩扛法徽,足迹踏遍了全县96个行政村、1376个村民小组,以自己的方式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2013年1月起,该院推出执行工作“五个一批”的重要措施,给“老赖”们下“猛药”。法警大队服从命令、听众指挥,积极投入到执行一线,与执行员远赴异地调查取证、寻找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威慑力作用,使一批久执不结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执行效果显著。
建队16年来,该大队共完成值庭2800余次,提押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从未发生过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脱逃或发生其他暴力事件;安全行车90余万公里,送达法律文书6300多份,协助执行、查封、扣押等329次,拘留95人,抗灾抢险7次,出动警力3000人次,机关警卫5000次,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警务安全保障工作,为全院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自2008年以来,该大队以“争创青年文明号”为契机,建立扶助贫困学生基金,每人每年拿出200元帮助联系点2名特困小学生,与他们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
该大队教导员陆毅不仅是队领导,同时身兼联系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从2010至2013年,从金牙瑶族乡的下乡村到外里村,他一心一意为联系点的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每到春耕生产时节,他奔走在联系点的困难群众家里,给他们送农资;逢年过节,他又给困难群众家中送年货、送慰问品。4年时间,陆毅为驻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0多件,个人自掏腰包800多元解决群众困难,全队为联系点特困小学生捐资6000多元。
此外,该大队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从基础工作着力入手,高标准、高起点,大力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树立了凤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全新形象。2011年6月,该院党组为警队新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购置了一批安检设备、警械装备,基本实现了现代化装备。同时,划出7间办公室作为警务办公室和装备储藏室。为更好地做好司法警察的训练工作,寻找良好的训练场所,为法警训练走上正规化的训练道路,该院领导班子几经努力,投资近40多万元,于2012年12月18日建成了3.1亩的法警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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