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1月22日,凤山县人民法院大巡回法庭的法官冒着瑟瑟寒风,与原告陈某一起来到了距县城50公里的长洲乡龙某的家中办案,并达成和解。捏着手里8000元现金,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没花上一分钱,与亲戚家闹了一年多的借款纠纷就此平息了。
陈某和龙某是亲戚关系,2010年2月5日,龙某向陈某借得1万元,事后只还了2000元现金,此后便玩起了“躲猫猫”,陈某多次上门追讨无果。今年1月15日,正值凤山县砦牙乡圩日,赶圩的陈某正好碰上“大巡回法庭”在集市上开展法制宣传,遂向巡回法官说明情况。巡回法庭对该案进行立案处理,并免收了诉讼费。经多方打探,办案法官获知龙某目前正在家中。
1月22日一早,法官与陈某一起驱车前往龙某家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陈某8000元借款,并当场将钱交给巡回法官,双方握手言和。
(黄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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