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11月1日,凤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巡回执行中,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9年起,罗某在其部分尚未使用并与秦某相邻的宅基地上搭建一间小车库。秦某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经法院现场勘查,并拟草图,双方签名认可:罗某所搭建的小车库前身部分,占用秦某的宅基地前为1.85米、后为2.8米。因双方协商未果,法院遂作出判决,责令罗某搭建小车库所侵占秦某在宅基地部分在15日内予以拆除。
判决生效后,罗某未履行,于今年6月份,秦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后案件进入僵局。11月1日,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罗著业
黄荣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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