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讯
6月24日,曾两度因犯盗窃罪获刑的黄某因入室盗窃手机,被凤山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6月10日晚,现年36岁的黄某窜到凤山县凤城镇某居民楼,进入一居民房盗得一部价值120元的手机。黄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户主发现并报警,后被赶到的民警抓获。
黄某认为,其只是偷了一部旧手机,价值不大,最多被处以治安处罚。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此案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盗窃案定罪标准,定为盗窃案,遂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罗开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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