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讯法院判决一旦生效,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都安瑶族自治县的被执行人潘某在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迟迟未予以履行,反而将女儿藏起来。近日,潘某因拒不交付抚养权被司法拘留15天。
2009年,潘某(男方)和陆某梅(女方)登记结婚,2012年生育女儿潘某诺。2015年1月,双方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儿潘某诺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自愿放弃女儿抚养权及探望权。2016年,女方由于工作变动,女儿潘某诺随女方到广西德保县城关镇居住生活。2017年1月,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将女儿带回都安,女方多次要求男方送回女儿,均被拒绝,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女儿潘某诺由其直接抚养。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男方将女儿潘某诺交由女方直接抚养。判决生效后,男方未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女方多次联系男方要回女儿,男方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女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潘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因潘某外出办事,法官向其家属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希望他们能劝说潘某主动履行义务。在未见潘某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义务后,法官再次前往其家中,依然不见潘某踪影,多次电话联系也全都被拒接。潘某联系不上,女儿潘某诺也被其藏起来,不知去向,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7月20日,接收到群众线报得知潘某在家,执行法官立即带队前往围堵,到达潘某家后,其母亲坚称潘某不在家,群众的线报与其母亲反馈信息不一致,且其母亲神色慌张,法官决定对其家展开全面搜查,最终在一楼卫生间将潘某围堵并拘传至法院。法官考虑到潘某父母年迈,女儿潘某诺尚且年幼,还有一个待出世的孩子,再次耐心劝导。潘某仍然不知悔改,并且态度恶劣,随即法官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司法拘留15天,让他到拘留所好好反省。
(韦肖娜韦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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