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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河池市第二十七批) (第二十七批 2018年7月11日)

来源:河池日报 2018-07-13 09:03   https://www.yybnet.net/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河池市第二十七批)

(第二十七批2018年7月11日)

2018年7月4日,河池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七批受理编号为X450000201807030009、X450000201807030058、X450000201807030060、X450000201807030064、X450000201807030067、X450000201807030068、X450000201807030069、X450000201807040002)共8起,已全部办结,现将一览表公开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X450000201807030058来信人反映都安县澄江镇八仙采石场有以下污染问题:1.爆破时产生的震动震裂村民的房屋。2.生产过程中粉尘大。3.运输石料的过程中砂石掉落,导致扬尘严重、道路毁坏。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气、生态

(一)关于群众反映“爆破时产生的震动震裂村民的房屋”问题不属实。该采石场委托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安分公司进行爆破作业。实施爆破作业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始终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第4.4规定“矿山内部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不实行分级管理(爆破时实行深孔爆破和浅孔爆破结合,对炸药每次使用的数量不限定)”等要求对爆破作业全程进行监管。实施爆破作业期间,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执行,并确保作业人员、设备设施、安全措施到位,未发现存在盲炮、民用爆炸物品流失或民用爆炸物品遗留现场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现象。距该采石场采矿区最近的居民点为澄江镇合建村八仙屯和龙湾乡中旧村弄红屯,经调查组实地走访调查,澄江镇合建村八仙屯黄永平、黄永安、唐毓轩、韦庆明、蓝月姣、唐秀锦等6户和龙湾乡中旧村弄红屯韦国勇、韦安福2户的自建房均为砖混结构,其反映都安澄江镇桑里村下洞采石场爆破放炮时有一定震动感觉,但没有对房屋造成影响,也没有造成房屋震裂或者开裂现象。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附近民房也未发现有民房开裂现象。

(二)关于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粉尘大”问题部分属实。按照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周边采石场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河国土资发〔2015〕139号)的相关要求,都安瑶族自治县相关职能部门于2016年9月5日对该采石场下发了《关于开展采石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采石场按照相关要求,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工作:一是采石场至公路区间道路硬化;二是对加工场地进行地面硬化;三是采石场加工场地要建设排水沟、拦砂坝、沉砂池;四是采石场至公路区间道路每天要定期冲洗(喷水);五是设立规范的洗车槽;六是安装监控系统;七是石料破碎和石料输送带等产生粉尘的工段,采取封闭防护措施和喷淋;八是加工石粉、石碴场所要安装并使用旋转喷洒降尘设施;九是装载车辆必须采取封闭防护措施。该采石场已于2016年完成上述整改工作,但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喷淋设施水量少,仍然产生有少量粉尘。

(三)关于群众反映“运输石料的过程中砂石掉落,导致扬尘严重、道路毁坏”问题部分属实。根据现场调查核实,该采石场至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城路路段已全部完成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出场均经过洗车槽进行清洗。同时,每天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但由于部分运输车辆封闭防护措施不完善,导致出现少量的物料遗撒和扬尘现象。自贵南高铁第11标段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以来,该采石场连通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城路的道路约50米路段为高铁建设施工场地,日常会有工程车辆经过该路段进出高铁建设施工场地,主要为运输石料和土方的重型车辆。因重型运输车辆每日进出,加上泥土在道路上散落堆积,造成该路段扬尘严重,部分道路损坏。

部分属实

(一)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监督南宁汉鼎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都安分公司按照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要求控制爆破炸药量。

(二)都安瑶族自治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责成该采石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周边采石场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河国土资发〔2015〕139号)要求整改,适当增加喷淋设施用水量,进一步完善各项粉尘防治措施,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三)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查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和指导,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2X450000201807030060来信人反映:安阳镇绿岑街9号和11号,摊主白天黑夜占道经营活禽类,禽粪异味浓重,相关部门已要求整改,但是经营摊主置之不理。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气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经都安瑶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安阳镇绿岑路9号和11号的都安嘉熙土鸡经营店和小陆禽苗两家活禽售卖店由于店铺面积狭小,装有活禽的铁笼无法摆放,因此店主将其直接摆放到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进行售卖,确实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对行人过往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近期天气炎热,都安嘉熙土鸡经营店和小陆禽苗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摆放在人行道上售卖的活禽和铁笼进行清洁打扫,活禽产生的禽类异味,确实对行人和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部分属实

(一)都安瑶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现场对当事人刘光彪和陆建东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和清理占道摆放物品,禁止占道经营。

(二)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巡逻和执法,加强监管力度,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继续违法占道经营的,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对占道经营物品进行拆除没收。截至目前,两家售卖店已自行清理占道摆放物品。

3X450000201807030009今年5月和6月份,龙滩库区先后发生了两起油船翻沉事故,船上几十吨的柴油倾入河中,造成了红水河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大量的网箱养殖鱼和野生水产动物受到油污染死亡,两岸村民饮用河水身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身体健康。虽然天峨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我们村民看到河面上还有柴油,捞上来闻还是有柴油的味道,严重影响人畜饮水安全。河池市天峨县水

(一)关于群众反映“今年5月和6月份,龙滩库区先后发生了两起油船翻沉事故,船上几十吨的柴油倾入河中,造成了红水河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2018年5月20日,天峨县下老乡圭里村百幕码头(乐天罗大桥旁)水域发生一起油船翻沉事故,6月份未接到油船翻沉事故的投诉。5月20日事故船舶原为百塘村下芽屯岑树勇(王转杰姐夫)所有,2018年3月事故船舶责任人王转杰以2.6万元购买,船舶未经相关部门办理转户手续,多年来事故船舶在贵州望谟县未参加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书等船舶有效证书,无船名船牌,属典型的“三无”性质船舶。事故船舶原贮存柴油约4.5吨,至5月20日事故发生前,已用于自家的采砂船舶采砂用油约1.5吨,事故发生时船上尚有约3吨柴油,在沉没后所有柴油全部泄漏至该区域的红水河水体,给水体造成污染。事故发生后,事主立即使用两艘客船和两艘运沙船将沉船水域圈围形成第一道围油栏,将泄漏的柴油隔离在约150平方米的出事水域内,并及时向天峨海事处报告沉船事故。天峨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海事、环保、水产、公安及下老乡等相关部门及事主应急响应,及时迅速,措施得当,蹲点跟踪、配合处置。

(二)关于群众反映“大量的网箱养殖鱼和野生水产动物受到油污染死亡。”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2018年5月20日上午10点,天峨县环境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工作,指挥船主使用潜水泵将水面的柴油抽至运沙船舱内,当日14:00,已将大约70%的泄漏柴油抽至大船舱内存放。之后的狂风将设置好的两道围油栏吹散,导致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柴油飘散至附近水域水面。暴雨之后立即征用多艘渔船将准备好的拦油索及吸油毡对飘散在水面的柴油进行拦截回赶和集中吸附收集。当日19:00,90%以上的漏油已被收集,至5月21日中午十点,水面的油污已经全部得到有效收集,事发点至罗天乐大桥下游一公里处水面范围内已看不到成片油污。5月22日使用拦油索和吸油毡对岸边油污进行进一步清理,所泄漏的柴油基本全部得到清理,附近网箱养殖水域并未出现死鱼现象。

(三)关于群众反映“两岸村民饮用河水身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身体健康。”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沿河两岸村民均为龙滩库区搬迁移民,每个移民点人畜饮水均由天峨县政府在移民安置三通一平时统一安装了安全的山泉自来水,移民群众没有饮用红水河水现象,也未接到过人畜饮水对身体伤害等情况的反映。

(四)关于群众反映“虽然天峨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村民看到河面上还有柴油,捞上来闻还是有柴油的味道,严重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经过群策群力,泄漏的柴油得到及时控制及收集。在该次漏油事件处置过程中,未有鱼类死亡事件报告,未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及饮用水造成影响。2018年7月5日至6日,天峨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环保、水利、水产、海事、水文、宣传、应急等部门再一次深入事发地点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在5月20日油船翻沉事故水域水面上未发现有柴油漂浮物;水利、环保、水产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水面进行闻辨,未发现有柴油的味道;同时,天峨县水利局、水文站对水域断面水质进行了采样,并将样品于7月5日晚送到市水文站进行检测,从检测结果看事故断面水质石油类污染因子为正常。

部分属实

(一)及时开展救援行动。事发当天凌晨2点天峨县海事处赶到事故发生地,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在沉船水域使用拦油索设置第二道围油栏,将油污控制在300平方米范围内。

(二)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河池市环境应急中心于上午10:30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指导环境应急救援工作,在事发点下游两百米处设立水质监测断面,并在龙滩电站大坝前设立预警监测断面,对事发区域和下游水质石油类项目每日进行3次采样监测,及时向事故处理指挥部报告水质污染状况,提供科学监测数据。5月20日事故监测断面水质石油类左岸超标14.8倍,右岸超标1001倍,河中超标43倍;龙滩坝首断面左中右3个样品,石油类未超标。5月21日事故断面右岸超标34.4倍,河中超标43.8倍,左岸超标0.2倍;龙滩坝首左中右3个样品石油类未超标。22日和23日采集的水质样品经检验,柴油泄漏水域水质石油类已经恢复正常,并报告天峨县政府建议解除现场应急。

(三)及时控制油污扩散,并进行有效处理。5月20日当天共收集柴油16桶,共计2.88吨由事主保管留用。同时将本次突发事故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1.56吨应急废物运送至柳州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4X450000201807030067来信人反映:广西环江县化达北山矿区才秀河和大环江水变成红褐色,怀疑是才秀河上游广西北山公司、锌源公司、新发公司等三家铅锌矿开采企业排放废水所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关于“广西环江县化达北山矿区才秀河和大环江水变成红褐色。”问题属实。才秀河于2018年6月14日清晨开始出现水质异常情况,水质呈红褐色,汇入大环江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于6月14日、6月17日两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红褐色水质从才秀河上平洞岩口和上平洞上游的一个呇水坑中流出(距离大环江河约2500米),进入才秀河后汇入大环江河,造成大环江河在汇入口下游约4000米河段受到影响呈红褐色。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上平洞岩口和上平洞上游呇水水样重金属因子进行监测,水样除锌超标外,铅、隔等重金属因子未超标。2018年7月4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发现才秀河水质已明显好转,大环江河汇入口下游水质已基本恢复正常,同时委托广西愽测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对才秀河及大环江河河段采取水样进行检测。

(二)群众反映“怀疑是才秀河上游广西北山公司、锌源公司、新发公司等三家铅锌矿开采企业排放废水所致。”问题不属实。1.环江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才秀河上平洞上游,属铅锌矿开采企业,因该公司生产井口位置较高,井下作业没有生产废水,无井下废水外排。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才秀河上平洞上游,于2016年4月投入12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重金属项目资金320万元)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废水总处理能力为8000m3/d,于2017年12月建成调试使用,目前处理量为3600m3/d。环江毛南族自治组织县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多次到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处理站排放口废水清澈,没有发现企业有其他排污口。该公司废水处理站下游才秀河段至闷水坑口水质清澈,无异常。3.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才秀河上平洞岩口下游约1000米,为采、选矿企业。选厂设计规模日选1200吨,近段每天出矿约500吨,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后循环使用。采矿工段建设有井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处理量为600立方米/小时,现处理量约550立方米/小时。近段时间北山公司井下作业主要为标高280面、标高310面,井下水位在标高276面,出水口位于标高280面,低于才秀河上平洞岩口水面,且位于才秀河上平洞岩口下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站外排水清澈,在线监控数据正常。

部分属实

(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分别对才秀河下游、上平洞岩口出口、上平洞岩口入口及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废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二)针对2018年7月5日检查发现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废水处理站水泵故障,北平窿口(标高295)巷道有废水直排进入才秀河问题,环江县毛南族自治县立即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同时立案调查。

(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求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杜绝井下废水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5X450000201807030068来信人反映:金城江区江北东路5号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大院内有个河池市三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厂,该屠宰厂产生的噪音、臭味、污水、防疫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要求责令尽早搬迁该屠宰厂。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关于“该家畜屠宰厂产生的噪声、臭味扰民”问题,基本属实。由于该家畜屠宰厂的特殊生产性质,场地内生猪排放粪便、尿液会产生臭味,赶猪及屠宰电麻过程中均会有叫声,另外每逢集市日,该公司家畜屠宰厂大门外围会有仔猪交易临时摊点进行仔猪交易,也会产生臭气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群众举报“该家畜屠宰厂产生的污水、防疫等”问题,不属实。该家畜屠宰厂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市政地下管网。该屠宰厂选址、布局以及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第7号)关于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金城江区疾控中心搜索、统计、分析国家疫情网中我区近年来相关传染病报告,没有与生猪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病例报告,痢疾等常见肠道传染病的发病均呈散发状态,所发生的病例数、发病季节及发病区域未发现异常,该屠宰厂周边居民无相关的聚集性病例报告。

部分属实针对河池市三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家畜屠宰厂和生猪调运分公司臭气和噪声扰民问题,根据该公司所处地理环境的实际,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下达了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及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以减少臭气和噪声污染: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生猪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场,出入厂区显要位置悬挂“禁止鸣笛”醒目标识。二是所有生猪屠宰全部实施电麻刺杀的方式,进行机械化屠宰,以降低屠宰过程产生的噪音。三是屠宰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洗消毒工作,及时打扫清理厂区内的垃圾及污水污物,保证屠宰厂的环境卫生,减少臭气产生。四是严禁在屠宰厂内进行生猪交易行为。五是加强屠宰厂的日常管理。6X450000201807030069来信人反映: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就建在村庄附近,垃圾异味浓重,且还偷排渗滤液污水至村边水沟里导致臭气更浓。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大气、土壤、水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关于“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就建在村庄附近”不属实。2002年7月,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为:桂环管字〔2002〕188号,项目原设计采用堆肥+焚烧+填埋的处理模式,开工建设后,因焚烧设备不够成熟、处理成本高等原因,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后进行了设计变更,缓建焚烧工序,故未能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16年该项目被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列入“久投不验”名单中,为解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问题,该单位于2016年新增建设“焚烧发电BOT”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河环审〔2016〕37号),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河池市德胜镇生活垃圾处理厂竣工环保验收有关事宜的函》(桂环函〔2016〕974号)精神,不再对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原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待焚烧发电BOT项目竣工后再实施环保竣工验收,现焚烧发电BOT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二)群众举报关于“垃圾异味浓重”基本属实。宜州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现场核查时发现,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确实存在异味。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加强填埋区消毒和除臭喷洒,对填埋区、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等进行覆盖,减少填埋场臭味。经询问村民小组长及周边居民,均称异味较两年前已有所减轻。

(三)群众举报关于“偷排渗滤液污水至村边水沟里导致臭气更浓”不属实。经宜州区人民政府组织的调查组调查核实,垃圾渗滤液经反渗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放,无其它偷排口或纳污坑塘,不存在“偷排”行为。2016年,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宜州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十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该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拆除偷排管道,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并开展场区环境安全大排查;2017年7月,该单位发生排污输送管泄漏事故后,立即进行了维修,并一次性给予周边村民十万元补偿。2018年2月,再次发生排污输送管泄漏事故,但因该事故疑似人为破坏管道造成,该单位在及时维修管道的同时,向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报案。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渗滤液)处理原设计工艺为“厌氧—好氧—聚凝沉淀—消毒出水”的生化处理工艺,排放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随着2008年新的排放标准出台,2010年该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在原生化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两极碟管式反渗透进行深化处理,日处理能力200吨,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2013年扩建增加一套日处理能力100吨的两极碟管式反渗透,日处理规模增加到300吨。2016年被原宜州市环保局责令整改后引进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采用“MBR+DTRO膜处理”工艺,加大了垃圾渗滤液日处理量,于2018年4月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日处理量达到400立方米,原来渗滤液处理站不再使用。

部分属实

(一)要求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定期进行水质、臭气监测并公布监测报告。

(二)要求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

(下转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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