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出击
○○记者 陈跃文
晚报讯 “天天躺在床上,还要不断花钱治疗,心里着急啊。”近日,外来务工人员韦先生致电晚报热线2821100求助,称他从工棚房顶摔下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经住院治疗花了医药费1万多元,但工头和房东都不愿赔偿,他和家人为此很是发愁。
后怕:
从房顶摔下“没了半条命”
韦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40岁,老家在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和家人到柳州打工已有10多年。目前,一家子租住在香兰路附近,平时主要靠做临时工谋生。
今年3月8日,一名李姓工头找到韦先生,以150元/天的工价请他去给家具厂搭钢架棚。经过一天半的紧张施工,钢架棚已基本完工。3月9日下午4点多,李工头安排了其他作业,让韦先生去整修另一处工棚。
韦先生介绍,该工棚也是家具厂的,由于前段时间刮大风,房顶部分石棉瓦遭损坏。根据工头安排,他爬上约5米高的房顶更换石棉瓦片。然而,就在铺设瓦片过程中,“脚下的石棉瓦碎裂,整个人顿时失控直接掉下来,着地后全身无法动弹,痛得没了半条命。”
事发后,韦先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检查结果显示,他的伤势较为严重,除了身体多处擦伤外,其左大腿和肩膀骨折,胸腔5根肋骨断裂。韦先生随后办理了住院手续,接受手术治疗。
索赔:
工头和房东各有说法
住院期间每天产生不少医药费,刚开始都由韦先生自行支付。为了尽快治愈出院,韦先生联系工头,希望他能承担一定责任,可尽管多次沟通,还是没人出面担责。
对此,李工头表示,他只承包了钢架棚搭建施工,并不包括工棚石棉瓦更换作业。钢架棚搭好后,房东正好想找人整修石棉瓦,出于好心帮忙的考虑,他们免费为房东更换工棚的石棉瓦,谁料发生不测。李工头觉得自己也很冤枉,建议韦先生找房东协商索赔。而房东则认为,韦先生是李工头聘请的工人,与自己没有关系,因此安全问题应该找工头负责。
截至3月23日,韦先生的医药费达1.3万余元。因无力支付费用,韦先生被迫出院,此后在家里休养,至今仍走不了路。他说,原本家里的经济条件就不好,家人每天照顾自己,耽误了上班,“往后还要继续治疗,这些费用远远超出了家庭的承受能力,我们真的没办法了。”
法律人士:
可向工头和房东主张赔偿责任
对于眼下的困境,韦先生该怎样应对呢?昨天,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李工头请韦先生做临时工,他们之间已存在劳务关系,李工头应为韦先生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李工头所述,他和工人免费帮忙施工的情况下受伤,房东也需要担责。对于这种情况,韦先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韦先生可以单独向李工头或房东主张赔偿,也可以同时起诉两人。”
黄华律师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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