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东风通讯员韦浪)4月17日,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执勤时,查处一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700元。
当天上午,高四大队民警在河池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驶来一辆白色宝马车的前车牌部分被车牌架遮挡,即拦停检查。当民警让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称自己的驾驶证还没考到,目前只学到科目三。
据驾驶员韦某讲述,他是东兰县人,由于自己的驾驶证还没考到,车辆一直都是自己的弟弟开的。当天,其一直生病的妻子突然病情加重,正在练习科目三的韦某觉得自己有点驾驶技术了,就决定驾驶车辆从东兰送患病的妻子到金城江就医,没有想到会被交警查到。
对于遮挡车牌的问题,韦某说,车牌架是他让车行帮装的,车行的人只告诉他,用车牌架会更牢固,他不知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使用固定式车牌架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韦某车辆号牌的“桂”字被遮住了接近一半,已严重遮挡了号牌。由于韦某要留在现场开具处罚单,而车上的病人急着去医院,所处位置又没有出租车辆,民警当即用警车把韦某的妻子送到医院就医。
驾驶员韦某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被处以17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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