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近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东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对被执行人施某进行强制执行。
施某与罗某原系朋友关系,2013年,施某因经营采石场资金周转困难,向罗某借款5.2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施某却不还款。罗某诉至法院,施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且四处躲避执行。
近日,东兰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技侦手段,得知施某在大化县城区某宾馆开房入住。为能及时控制被执行人,东兰法院执行干警电话请求大化法院执行干警先将施某控制住。接到电话后,由于全院执行干警均在外出执行返回的路上,大化法院执行干警请求派出所干警协助,到某宾馆将施某带回派出所询问室等候。大化法院执行干警回到大化县城后,立即赶往镇南派出所将施某带回法院调解室。当日,东兰法院执行干警也驱车赶到大化,向施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其带回东兰。(梁建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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