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在网络中聊得投机的网友,能在现实生活中见上一面,原本是件令人欣慰的事,但贺州籍男子曾某却见财起意,在与网友见面时趁机盗走对方的存款,让人大跌眼镜。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以曾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家住东兰县城的韦某今年37岁,系某校老师,几年前离异后迷上上网聊天。2012年2月24日,韦某通过QQ结识了在贺州的曾某,由于聊得很投机,双方决定次日见面。2月25日晚,曾某从贺州坐车到东兰,两人一见如故,韦某便邀曾某到其家吃饭,并一起到市场买菜。
期间,韦某到银行取钱,曾某站在一旁并记下密码。看到韦某还有12200元存款后,曾某贼心顿起,在韦某炒菜时盗走银行卡。当晚,曾某在韦某家过夜,于次日清晨趁韦某未醒时去银行分7次取走12200元,后将卡偷偷放回韦某的钱包内。韦某醒来后,曾某找借口离开东兰。当天,韦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被盗,遂报警。接到报案后,东兰警方很快将曾某抓获归案。
(唐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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