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日前,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毒案,以被告人韩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韩某在一次和朋友出去喝酒的时候,不慎染上了毒瘾,而且越陷越深,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2012年8月8日凌晨2时许,韩某在东兰县城某宾馆前路段,将一小包的冰毒卖给吸毒人员张某时被民警发现,两人分头逃窜。张某跑至某宾馆一楼大厅被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获一小包冰毒(净重0.33克)。韩某在逃跑途中,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威胁民警,民警将其制服后,当场从其身上查获贩毒所得的300元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理,遂作上述判决。
(唐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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