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7岁少年韦东(化名),为了找钱上网,伙同在网吧结识的6名少年,先后3次流窜到东兰县城报刊亭、小卖部盗窃总价值达11742.9元的各类品牌香烟等财物,再低价进行销赃。日前,主要犯罪嫌疑人韦东已被东兰警方刑事拘留,其余6名少年也被公安机关视案情分别进行教育处理。
韦东出生在东兰县东兰镇拉岜村一个小村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平日里,他与奶奶相依为命。2000年,韦东小学毕业后,因学习成绩差而厌学,最后辍学在家待业。之后几年,他跟随父母到广东打工。今年8月,韦东又独自回到老家,整天无所事事,便泡在网吧里上网。期间,他认识了有着同样处境的6名年龄相仿的少年小强、小飞、小义、小扇、小海和小万(均为化名)。
10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韦东和小强、小义、小飞等3人正在县城一家网吧上网。两个小时后,4人感觉上网无聊,便结账离开网吧。走在街上,见口袋里没钱了,韦东提议大家去做“飞虎队”(指偷东西),4人一拍即合。他们来到县城解放桥桥头一家报刊亭附近,看到报刊亭周围漆黑一片,4人便分工展开行动。小强负责放风,韦东则从附近一个工地上找来一根钢钎,在其他同伙的协助下,20多分钟即撬开了报刊亭的卷闸门。之后,窜入其中,盗得芙蓉王、玉溪、真龙等各类品牌香烟8条以及其他物品等,价值约2000元。
首次作案得手,韦东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一个星期后,他又找小扇、小海等人,窜入东兰镇小学附近一家小卖部,盗走若干条香烟,价值约2700元。
有了2次作案经历的韦东胆子越来越大。10月底的一天,他事先摸清了县城中心桥附近一家日杂代销店销售香烟的状况。当晚凌晨3点左右,他便伙同小扇、小飞和小万等人,盗走店内25条名牌香烟和一部手机及现金,价值约7042.9元。
据东兰县公安局东院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韦东等人把3次盗窃得到的香烟,成条包装的都低价销赃给一些个体工商户,零散的香烟则留着自己抽,销赃所得收入,均平均分配给参与作案的人员。
在审讯中,这些少年向民警交代,他们之所以去偷东西,是因为家里的父母都不管他们,也不给他们零花钱。他们要玩、要吃饭,没有钱只能想办法去偷。
办案民警表示,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还有监护的责任,希望家长们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不要让孩子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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