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从今年起,大化瑶族自治县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96元调整到1500元。1月至6月,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069万元,惠及4104户12053人;发放农村低保2203.89万元,惠及19410户64527人,有力保障了城乡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该县实施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3月起,该县组成低收入认定联合调查组,开展城乡低保大排查活动,进村入户调查核对,为符合享受低保标准的1566户4876人重新认定,给予3户10人因家庭生活很困难按要求督办新增,给予69户217人因家庭经济状况已好转、已不符合低保条件户督办停保;给予冒领救助金的3户家庭进行严厉查处。
(卢振国
覃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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