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讯
5月20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封房产,迫使被执行人覃某红现身,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覃某于2010年在覃某红开办的木材加工厂做卷板操作工,工作中覃某不慎被卷板机绞伤左手,后送往医院进行截肢手术。经司法鉴定,覃某伤残等级为六级。因对赔偿金额协商不下,覃某将覃某红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覃某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覃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初期,覃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覃某红的联系电话,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该电话,但接电话的人称自己并非覃某红,而是其朋友,这个手机号码是覃某红借给他使用的。在法官询问覃某红的下落时,对方称其并不知情。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在房产查询时发现,覃某红在该县曦龙湾小区有一处房产,遂立即将其查封。同时,执行法官再次拨打该号码,让对方转告覃某红,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如覃某红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只能将该房产拍卖。这个自称是覃某红朋友,和法院玩了许久“隐身”的被执行人,最终主动来到法院。在法官的努力下,该案申请人覃某和被执行人覃某红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蓝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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