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百色市田阳县的许某和苏某,到巴马瑶族自治县旅游,因没钱返程便盗窃助力车。日前,巴马法院以2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和7个月,并各处罚金1500元。
今年1月,许某和苏某结伴到巴马旅游。1月5日,行程结束,2人却发现所带的钱已花光了,返程的车费一下子没了着落。此时,许某提议偷一辆摩托车骑回家,苏某表示赞同。6日凌晨3时许,2人窜到巴马县城城北解困小区内,盗走一辆燃油助力车。2人驾驶该车行至巴马县农机局门前路段时,被巡逻民警查获。
(卜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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