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马县城的李先生有些“郁闷”,按照我区新规,14.5公斤罐装液化气最高售价应调为99元,可在县城却还卖到每罐120元。
网友“深山啄木鸟”近日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发帖称,按河池市物价局新规定,14.5公斤罐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为99元,而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售的液化气高达120元。消费者询问为何不按新规销售,经营户称,未得到调价通知。
12月14日,记者走访巴马县城的液化气经销点,民族路一家经销点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出售的14.5公斤罐装液化气每罐115元,不包括送气费。几个月前,该液化气卖到每罐120元。“送气费收多少,看市民居住楼层,5楼以上收5元,但按规定送气费只收3元。”次日,记者在新建路和寿乡大道走访4家经销点,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这几年来,我县14.5公斤装液化气价格都是120元,未见下调。”在县城某单位上班的李先生称,他家六口人,每两个月要用一罐液化气,因价格偏高,只好叫家人节约用气。
该县物价局副局长蒙建东称,网友在专区的留言,该县已在网上答复。根据全区第四季度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我区14个市市区销售的14.5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零售价格最高限价管理。其中,11月最高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10元每罐,12月最高零售价格再适当下调(下调幅度约10%)。需要实行最高限价的,合理差价部分由各市财政给予补贴。河池市属我区执行临时价格干预的14个市市区之列,因此,依据上述规定,14.5公斤罐装液化气执行最高零售价为99元。
从通知规定来看,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是14个市的市区范围,巴马县城区不在差价补贴范围。按照有关差率控制规定,该县城区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按该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文件实行,即14.5公斤装每罐115元、送气费3元。
蒙建东透露,为抑制价格涨幅,该县已与县三鑫液化气公司达成共识,从12月起,县城区7家液化气经销点下调液化气零售价,14.5公斤罐装液化气每罐110元,若加上3元送气费,为113元。如发现擅自提价的经销点,物价部门将对其处罚。市民还可拨打12358热线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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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巴马瑶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