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广东省茂名市的谢某伙同他人,仅一个电话就骗取东兰县某超市老板现金近9万元。日前,东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今年2月下旬,谢某伙同蔡某窜到东兰县城,当两人获知某超市电话后,立即返回广东密谋行骗事宜。4月12日上午,两人窜到陆川县,由蔡某打电话给东兰某超市老板,自称是东兰高中黄主任,现学校急需购买一大批日常用品,但该超市老板说货源不足,蔡某于是给其提供了巴马瑶族自治县“李科长”的电话,说“李科长”手中有货,让他们直接联系。由谢某假扮的“李科长”在电话中要求超市老板先汇款后发货。谢某与蔡某以此骗取了该超市老板现金89700元。案发后,谢某于当年6月下旬被警方抓获,并退赔被害人现金31000元。
(覃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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