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近日,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潘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移交巴马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今年3月中旬,黄某在巴马镇文化街一家网吧上网期间,将放置于二楼的一台组装电脑的主机拿到阳台收藏,然后又继续上网聊天。聊天中,黄某将自己盗藏网吧电脑主机一事与潘某商量盗卖,潘某同意并负责“把风”。黄某和潘某于是合伙将原先藏好的主机盗走。因担心被人发现,两人将电脑放置潘某姐夫罗某家中。罗某事后得知该电脑是盗得的,不仅没有及时进行劝阻,反而自己拿去典当并与黄某、潘某进行分赃。
日前,黄某已被行政处罚,罗某另案处理。
(刘凡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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