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维钦 王行)1月11日,洋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一中年男子报警称,当天早上7时许,自己母亲武某在108国道戚氏路段被车撞后,肇事者逃逸。因陪护母亲在医院接受救治,下午才来报案。
接到报案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反复勘查后发现现场除有少量血迹外,再无其他有效线索。民警查阅事故现场及周边大量监控后发现,当日7时12分59秒,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二轮车撞倒横过道路的武某后倒地向前滑行,驾驶人起身后未报警施救,而是扶起车辆逃离了现场。因天还没亮,监控距事故现场较远,驾驶人体貌特征几乎无法辨认。通过对监控视频分析判断得知,二轮车行驶速度较快,事故撞击力度较大,驾驶人可能也在事故中受伤。
经多次播放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二轮车上似乎载着一名矮个子的乘坐人,且事故发生后,隐隐约约能听见小女孩哭泣的声音。根据这条线索民警推定,驾驶人应当是早上送学生上学的家长,且哭泣的小女孩可能是二轮车的乘坐人。12日早上,民警分两路在事故现场周边多所学校开始摸排走访,重点对象为请假和身上带伤的女学生。在学校和老师的协助下,戚氏街道办某小学二年级女学生向民警讲述了11日早上父亲张某某送自己上学时车辆摔倒的事情,且小女孩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轻微擦伤。
12日11许,民警在张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在询问过程中张某某交代,自己早上驾驶电动车在送女儿上学的路上,由于天黑路滑,车辆行驶速度较快,撞上了横过道路的行人,自己和女儿也在事故中受了轻伤。因为家境困难,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巨大赔偿费用,所以未报警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民警向张某某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劝其积极配合接下来的伤者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争取家属的谅解和组织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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