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密陈维钦)近日,洋县一私家车驾驶人黄某和客运班车驾驶人谢某,经多次鸣笛、喊话示意后,仍不避让后方出警的消防车被依法处罚。
11月25日17时33分,县消防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育才路某店铺内有烟火冒出,要求出警救助。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出动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可当车辆行驶至108国道城关中学门前路段时,一辆轿车和一辆客车,经多次鸣笛、喊话后仍挡在消防车前面不肯避让。消防员随即拍下了两车违法视频,并向洋县交警大队报案。县交警大队接到两车违法视频证据后,立即对两车行驶轨迹进行查询,并将轿车驾驶人黄某、客车驾驶人谢某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了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的严重后果。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县交警大队分别对黄某、谢某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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