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泾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乡县青霞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因负责316项目的修建,先后与贵司签订《316国道西乡县过境段工程与泾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争议解决协议》及《评估范围(项目)确认书》,此后就履行上述协议产生严重分歧引发多起诉讼,导致316项目从2014年动工至今无法通车运行,给公共利益造成巨大损害。此后,我局发函通知希望与贵司协商变更上述协议,贵司拒绝协商。经我局研究决定拟解除上述协议,告知贵司从送达之日起5日内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未行使的视为放弃。我局通过EMS特快专递向贵司送达上述拟解除告知书,但贵司均拒绝接收,无奈只能通过报纸公告送达。现通知载明的期限已届满,贵司并未行使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经我局研究决定,正式通知贵司解除《316国道西乡县过境段工程与泾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争议解决协议》及《评估范围(项目)确认书》。
贵司如对我局解除上述协议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西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知人:西乡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谢阳李永梅)今年入汛以来,西乡县遭受多场强降雨,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受到损失,该县及时启动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充...
西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乡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