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张映伟)7旬父母生活不能自理,儿女将年迈父母安置在老房子里独自居住,居住环境恶劣,干部曾多次对老人俩儿子进行教育,但其依然未尽到赡养义务,西乡公安遂对两儿子依法行政拘留5天。
9月12日,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反映称,辖区70多岁的史某夫妇无人赡养,居住环境恶劣。民警走访后了解到史某二人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其两个儿子长期早出晚归,对父母不闻不问,相关干部多次教育没有效果,依旧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9月19日,办案民警赵警官介绍,史某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在西乡,老三远在新疆。平日里,老大和老二偶尔给两个老人送些吃的,老三每年给老人寄些钱。但如今两老人都是70多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在西乡的两个儿子没有将老人接到身边照顾,而是将老人独自安排在老房子居住,未尽到赡养义务。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执行行政拘留5日处罚。
赵警官表示,这种情况非常少见,这是西乡第一例因子女遗弃老人被行政处罚的案例。赵警官表示,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老人俩儿子回心转意,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经过行政拘留处罚后,老人的两个儿子已经痛改前非。目前,他们已将两位老人从老房子里分别接到各自家中悉心照看,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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