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查处”到“全覆盖”
——张掖市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综述
本报通讯员 康永强
2015年,临泽县沙河镇兰家堡村村委会主任张永仕违反规定将其弟确定为***对象享受帮扶优待。2016年2月,张永仕又一次违反规定将其妻确定为冬春救助对象,领取救助金300元。2016年11月,张永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了亲属能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我自己丧失了党性原则,镇党委给我这样的处分,我心甘情愿接受”,张永仕在检讨中这样写道。
像张永仕这样,因违纪被乡镇纪委问责,在张掖市的所有乡镇已成为常态。
扎紧制度笼子
近年来,张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认真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先后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责追究。
张掖市督促各县乡修订完善乡镇村社干部管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和“三公”经费集中管理、总额控制、开支审批及“两单一票”等相关的制度,通过制度措施的细化,杜绝管理和监督过程中的漏洞。全市各级纪委坚守执纪监督的第一道防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完善分级工作约谈、廉政警示谈话、违纪诫勉谈话的工作制度,形成层级约谈模式,防患于未然。2016年,市、县区纪委累计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0多人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张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乡镇村社党员干部问题800件次,立案937件1163人,涉及乡镇村社干部508件581人,其中乡镇纪委立案355件426人,实现了全市60个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全覆盖”,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层层传导压力
为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张掖市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新模式,层层传导压力,倒逼案件查办工作。
在做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指导的同时,各县区纪委年初都会和各乡镇党委签订责任书,年终对照案件查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在推进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同时,加强各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坚持“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违纪违法分子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告诫约谈和通报批评,督促乡镇党委成为查办案件的“牵引器”。
同时,在具体案件查办过程中,张掖市探索实行县乡联动、区域协作、交叉办案、乡案县审、专人督办、跟班办案,市、县区纪委工作人员定期到乡镇纪委督办指导执纪审查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由市、县区纪委“代办”的做法,而是运用“督办+指导”的方式,整合乡镇执纪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重点作战”,与乡镇纪委干部一起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
2014年8月,肃南县马蹄乡芭蕉湾村以实施草原人畜饮水管道工程为名,违规截留村集体草原生态奖补资金45.6万元,用于购买村委会办公用房。村党支部书记朵玉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委会主任常兴明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4月,朵玉福、常兴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张掖市全面开展“村级巡察全覆盖,问题线索大起底”活动,以村级巡查为突破口,通过拉单建账、交办督办、联查直办、交叉核查等措施,快速打开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局面。2016年,张掖市六县区派出88个巡察组,对661个行政村“两委”班子开展巡察,巡察面达79%,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940个,其中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38个,现已立案14件,问责26人。
针对乡镇纪检干部在案件查办中业务不熟、程序不规范、能力不足等问题,市纪委采取专题培训、上挂锻炼、以会代训、跟案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地举办业务培训班、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市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为他们进行“充电”。以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业务能力锻炼为重点,市纪委各部室办负责人与参训人员结对“手把手”跟进指导,帮助新任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尽快适应新岗位的需要,快速成长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有效提升了乡镇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2013以来,先后安排68名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调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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