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铭记者张大鹏)近日,汉中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查出一名驾驶人持假证驾驶车辆,遂按规定予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6700元的处罚。
8月30日17时30分许,汉中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岳保忠、严康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KF2××7的车辆,在东一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即将进入新桥十字。由于该路段不允许无通行证的货车驶入,交警便拦下该车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中,因该车无通行证,交警准备依法对驾驶人做出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在查验驾驶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证公章颜色、底纹与正常驾驶证有异,怀疑该证有假,且驾驶人对民警询问不进行正面回答。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的驾驶证信息为:李某,A2证,状态正常,但驾驶证照片却与民警眼前的这名驾驶人完全不符。
经仔细询问,该驾驶人张某交代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民警通过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查询比对后确认他曾经取得过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M,当前状态为“超分、停止使用、注销”。面对铁证,张某承认自己套用了李某的驾驶证信息,几个月前通过办证广告途径获得假驾驶证,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汉中交警一大队对张某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20日行政拘留、罚款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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